您现在的位置:安徽省滁州市皖东公证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正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有关规定,2008年下半年司法部免去以下 13 人的公证员职务,现予公告。 浙江省 苏志光 朱捷峰 陈天宇 项卫兵 陈继红 杨国鸿 徐光达 王银根 顾福茂 陈巧锦 周石庚 福建省 沙云龙 云南省 冯祖植 (转自中国公证网) |
作者: 来源:
上一篇:最高法院发布司法解释为涉港澳民商案文书送达立规[ 03-19 ] 下一篇:公证机构审查自然人身份的指导意见 [ 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