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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 公证保驾
今年元月,小张的朋友做生意,需要10万元资金进行短期周转,小张借给了他,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为6个月。打了借条,双方到了公证处对借款协议进行公证,签订了强制执行公证书。
时间一晃过了半年,到了还款期,小张的这个朋友推说资金短缺宽限几日。之后,他又数次上门讨债,都是拿着欠条而归。无奈之下,小张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执行证书》公证后,持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讨回了10万元。小张亲身体验到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好处, 如果拿着欠条去法院打官司,按规定运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经济案件一审审限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上诉则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二审审限3个月,特殊情况还可延长,判决下来再申请执行。而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后,如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主拿着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可直接到法院申请执行。
公证提示:赋予强制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是公证机关对无疑义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公证活动。赋予强制效力的债权文书包括: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各种借据、欠单;还款(物)协议;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证处依法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债权人可以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债权人可以不经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就起到了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程序的作用。
滁州市皖东公证处 刘雪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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