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安徽省滁州市皖东公证处>> 公证动态>> 公证动态>>正文内容

做好“依法公证”就是促进“依法治国”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5日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点击数:
 
  

在当前社会大力提倡“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皖东公证处全体党员就立足自身工作岗位,做好“依法公证”进行大讨论:

观点一:“依法公证”首先要敬畏法律。

大家一致认为信仰法律乃公证之本,信仰法律才能敬畏法律,也才能尊崇法律,有了信仰才能担负责任。皖东公证处一直以来倡导:公证员是法律职业者,法律职业者最重要的是进入这个门槛时,你就必须首先在你的内心深处要有为公众争取合法权利,捍卫宪法精神的信仰之情,要对法律犹如宗教般的情感和信服,要时时怀有对法律的尊重、信任和信心,将法律与基本道德作为生活的准则,主动服从法律,确保国家、社会的稳定离不开法律。

观点二:“依法公证”是对“依法治国”的有力支持。

要真正理解“依法公证”的内涵,它是公证工作的基石,我们公证员的一切职责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他们负责,这不仅要求公证员是公正、清廉,还必须是和蔼、亲民的。我们要深知:没有公证员的法律信仰,就不会让我们通过合法的公证程序生产出合乎标准与要求的公证法律文书,就不会让人民通过公证感受到良好的公证体验,这是我们公证人员运用法律及程序实现法律所体现的正义价值,预防矛盾及纠纷的必然前提和要求。

观点三:真正做到“依法公证”的要素是:努力提升自身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群众意识、法律意识,在不违背法治精神的前提下,努力追求每一件公证案件的正确与合适性。

 

 

滁州市皖东公证处党支部

0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