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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东公证处就加强行政行为公证召开会议
近日,我处召开主任会议,就公证服务行政工作进行商议:
大家一致认为不应只满足于本职工作,仅重点服务于二个平台,民事交往,民事活动。现在要更多地考虑:本职工作如何更好地为服务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那么,在部分行政行为中适当或者说恰当引入公证程序的优缺点在哪里?会议一致认为:
1. 及时对在行政行为过程中出现的诸如阻碍执法、执行行为相关人员人身意外伤害等事项进行证据的固定和采集。
2. 行政行为中可避免行政相对人对拒收、拒签法律文书等现象发生,防止行政机关陷入立案困难,监督执法被动的局面。
3. 社会转型期从对“百姓有用”向对“政府有用”应双并重。
最后,我处主任王磊强调:
虽然我们讲了许多年的公证工作要积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但现实中总感觉实际上做的远远不到位,特别是当今社会、让我们更感觉到了这一点:如何从侧重对“百姓有用”向对“政府有用”的双并重,如何让公证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强有力证据,应成为今后思考的重点:
近年来我处也特意选择了一些工作进行公证介入:如旧城改造、区域整治、违章强拆、重点工程建设也积极予以配合,目的是提高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今后还应加大配合力度,力促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滁州市皖东公证处
二0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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