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安徽省滁州市皖东公证处>> 新闻中心>> 最新公告>>正文内容
关于11月11日代表接待群众的公告
公 告
根据《代表接待人民群众制度》的规定,定于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在驻滁人大代表第四小组活动室(滁州市琅琊大道147号、市公证处三楼会议室)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负责接待群众的人大代表为:
蔡锦洲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工委主任 13955008818
王 玫 省人大代表、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13955016192
驻滁人大代表第四小组
2013年11月5日
|
作者: 来源:
上一篇:关于10月15日代表接待群众的公告[ 10-14 ] 下一篇:关于12月10日代表接待群众的公告[ 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