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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关系公证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6日 【字体:小 大】 【收藏】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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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和户籍謄本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 ● 2、亲属关系证明(由户籍管理部门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明即可;父母子女关系的,提供父母结
婚证明和子女出生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即可
- ● 3、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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