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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公证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6日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点击数:
 
  

 一、申请人的证明材料: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和户籍謄本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二、死者的证明材料:
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注销户口证明等
死者的身份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若有)

三、如非申请人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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