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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居住)公证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1日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点击数:
 
  
  • 一、申请人的证明材料: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和户籍謄本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 ● 二、居住证明(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
  • ● 三、办理居住和生存公证需本人亲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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