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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办证提质增效,促公共法律服务双提升
2019年5月的一天,滁州市皖东公证处的窗口接待了一位老人刘某,其妻子林某于四月初去世,留下一份存折,上有余额伍佰多元;林某死亡时父母均已经死亡,林某还有四个儿子,无其他任何子女。
虽说存折余额只有500多元,但是“群众利益无小事”,公证员还是认真地接待了来访者,并就办理继承权公证的相关法律意义和法律规定给予了解答,由于是小额继承,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规定,公证员主动简化了办理流程及手续,只要刘某本人到场,带着身份证、林某的死亡证明,户口本,存折及林某的亲属关系证明到场办理;鉴于刘某是农业人口,现年86岁,应属于安徽省法律援助的对象,公证员主动与滁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并带着当事人一起去法援中心了解申请法援的流程和材料,指导刘某填写申请表及申报材料,当公证员约定时间为刘某办理继承权公证书时,刘某面露难色,说自己年纪大了,行动不便,一般不愿意出门,公证员当即会同法援中心领导,经协商同意“特事特办”,承诺为刘某开辟绿色通道:“最多跑一次”,公证员与法援协调推进,改变原办案流程:由刘某以承诺书代替相关证明当即受理法援并办理公证书,当天出具了公证书,刘某表示对滁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都有了很大的提升。
今年以来,滁州市皖东公证处加强领导,强化服务,主动与滁州市司法局其他法律服务职能部门协调,利用新成立的公共法律服务科作为平台,协调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在服务群众,提升群众满意度上狠抓落实,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收到广大群众的好评,今年3月,有群众甚至送来了锦旗,表达对公证员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