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皖 公抵字第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部《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为保护
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抵押双方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范围内的权利,经审查属实,特
发此证。
发证机关(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