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行政系统在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过程中,各州、地、市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在第二阶段——实践活动中,各地公证部门,向社会展示了公证行业的良好形象,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在所在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爱心活动”。 西宁市恒源公证处在主题实践活动中,公证处和公证人员自愿捐款20500元,为地处老山的西宁市大通县青山乡官巴村官巴小学捐赠了学习用品、体育器材和40套课桌椅,价值12000元人民币;为大通县东峡镇南滩村捐赠现金3500元;为西宁市渔中县海子沟乡杨库托村小学捐赠体育器材、图书和课桌凳20套,价值达5000元,公证人的献爱心活动感动了贫困地区的广大农民和学生,两所学校的师生将恒源公证处的名字刻印在了课桌上。 海东地区乐都县公证处,为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为乐都县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解决政府应急问题,为477名下岗职工的安置提供援助公证,在企业和职工中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也得到了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恒源、乐都公证处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献爱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发挥了公证应有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