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东公证处按照上级组织要求,于近日对我处在编干部进行了首次房地产信息登记核实工作。
我处重点按十项要求内容开展登记,逐条逐句按要求填写,通过此次干部房地产信息登记工作,重点了解了我处干部自身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基本情况,并对我处干部是否参加过房改,享受过保障房待遇,以及本处干部、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是否存在买卖土地、自建房和建设、出租、出售购买“小产权房”情况等做了一摸底。同时也对我处人员是否领取过住房补贴等情况也进行了一次普查,此次调查登记增强了我处干部在房地产方面的透明度,同时也能及时了解我处干部的家庭住房现状,并进行公开化和透明化。
滁州市皖东公证处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