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证协会的要求,为配合公证遗嘱库的建立,我处专门召开办公室会议,要求办公室在近期内,按照文件精神,将我市公证处成立以来及原南谯区公证处所承办的遗嘱公证案件,逐一查找、登记,将相关信息认真采集后统一汇报至省司法厅。
本次采集工作要求仔细、谨慎、勿缺、勿漏,并且信息内容尽可能齐全,争取高效、高质完成采集任务。
滁州市皖东公证处
二0一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