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的李女士2013年4月份从滁城某家居商场订购了一套实木餐具,但商家送来的餐具却不是实木的,并且其中四把椅子都有质量问题,李女士发现问题后与商家多次交涉、协商,时间长达半年之久,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李女士特向公证处申办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处在了解情况后,安排二名有经验的公证员到李女士家中,对李女士家购买的餐具(该餐具的包装还没有完全拆封)的外包装进行了拍照,由李女士现场进行拆封,公证员对拆封后的家具再次进行拍照,整个保全过程由摄像人员全程摄像,公证员还对工作过程予以记录,形成《现场工作记录》,有全体在场人签名确认。据此公证员依法出具一份《保全证据公证书》。李女士凭借公证书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据公证书,做出了对李女士有利的判决。经过这件事,李女士逢人就说:“保全证据公证真是有效,公证书真是我们老百姓维权的法宝”。
滁州市皖东公证处 张琴翠
二0一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