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强纠纷预防调处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近日我处结合实际,成立了市公证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从而进一步加强了我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建设力度。
我处调解委员会机构组织设在我处工会,由工会主席易昌军同志任主任、工会委员李勇、王守芳任调委会委员。
调委会将根据其职责及工作流程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劳动争议、辞职、离职、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培训等方面的纠纷调处。
滁州市皖东公证处
二0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