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现将我处春节期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正常办理公证业务。
2月4日-2月10日放假调休,共7天,不办理公证业务。
请您提前安排好时间办理公证和取证的手续。
滁州市皖东公证处
二0一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