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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皖东公证处四个举措,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9日
  

2019年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今年以来,我处聚焦“攻坚”年,采取多项举措,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        再学习、再提高,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以来,我处先后三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会和座谈会,再次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了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个延伸”的内容和范围,深刻领会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真正做到“两个维护”、真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        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纵深推进,我处在处内办公场所积极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摆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展板,同时还积极参加了市局统一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让广大职工更加深刻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积极营造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三、        加大公证案件的审查力度。

我处要求对涉及敏感、重大、热点事件,特别是金融借贷、征地拆迁、招标、选房摇号等公证项目,要加大对合同、协议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查力度,同时要对证明材料,身份证件要认真审核和调查,防止欺诈现象发生。我处还要求公证人员在办证过程中还要加大对相关当事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增强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对发现线索要积极举报。

四、        深度梳理公证案件,严防“套路贷”。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布署,我处组织人员重点对2016年以来我处办理的金融赋强借款类公证案件进行办证系统和人工手动结合检查,重点防范违法人员利用公证手段掩盖“套路贷”等显失公平、公正的交易行为。经查,我处近三年未发现办理类似“套路贷”等公证事项,所办赋强类公证均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贷款方均为有资质的金融机构(银行部门)。

同时我处对今后办理借款公证提出六个方面明确要求:一是要注重审查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关系,出借人的资金来源,出借金额与其资产规模是否匹配,债务违约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要认真了解;二是要对借贷双方单独询问,最好指定唯一账户交易、严格规范担保措施;三是要确保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保证借贷相关证据的真实合法有效,如将银行交易记录、款项交付凭证、借款借据等核心证据留存齐全;四是为规避债权人故意设置还款障碍,公证员可以在合同中将公证提存植入其中;五是充分运用办证系统等信息手段对同一当事人或同一标的物的公证业务办理数据进行抓取和汇总,辅助对公证事项真实性目的审查;六是由公证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拟写相关文书,保证借贷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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