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处清明节放假时间通知如下:
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放假3天。4月6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请您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办证和公证咨询,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滁州市皖东公证处
2021年4月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