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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须提供下列材料 1、 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 2、 申请人所在地区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 申请人的近照二寸相片三张。(根据副本需要另加)。 4、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 证明材料应详列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期间、在中国居住有无受过刑事处分。 2、 当事人必须提供真实、完备的材料,不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