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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02日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点击数:
 
  

申请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须提供下列材料
  
1、 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
  2
、 申请人所在地区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
、 申请人的近照二寸相片三张。(根据副本需要另加)。
  4
、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 证明材料应详列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期间、在中国居住有无受过刑事处分。
  2
、 当事人必须提供真实、完备的材料,不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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