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安徽省滁州市皖东公证处>> 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正文内容
女孩要办遗嘱公证,目的欲寻短见
一年轻貌美女孩欲办理遗嘱公证后,自寻短见。近日,被市皖东公证处劝退缓办。
家住本市紫薇小区的女孩小青(化名),年龄大约在二十三、四岁,本是很阳光的年龄,可从她的神情上看,一脸暗淡,对生活失去了应有的信心。当了解到她要办遗嘱公证时,公证员除感觉震惊的同时,一连串的问号在眼前闪烁──因为申办此类公证,大多为老年人及危重病人所为,像这么个年纪的年轻人尤其是年轻女孩申办遗嘱公证,在本市几乎没有,一种自然地不祥感油然而生……
原来,该女孩与其男友已经“好了两年多了”,在向双方父母提及终身大事时,因种种原因,均遭到双方父母不同程度的激烈反对。眼看一对“鸳鸯”即将被无情拆散,女孩为表示对爱情的忠贞,一时想不开隧产生轻生念头,以死抗拼。但考虑到自己一旦离去,将对不住一网情深的男友,为弥补男友感情上的付出,女孩决定将自己名下位于本市的一套房产留给男友,为防止自己父母对该房产提出异议,这才想到办理遗嘱公证。
本来,该遗嘱公证是可以依法受理的,但考虑到申请人办证的前因后果,公证员在对该女孩从法律、道义上作了一番劝导后,决定暂缓办理。
作者:蒋克明 来源:滁州市皖东公证处
上一篇:公证像照妖镜 欺诈必现原形[ 08-03 ] 下一篇:爱心为老人点亮”绿灯”[皖东晨刊][ 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