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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0月20日代表接待群众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6日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点击数:
 
  

                        公            告

根据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接待人民群众制度》的规定,驻滁人大代表第四小组定于20141020日(星期一)全天在代表小组活动室(滁州市琅琊大道147号、市公证处三楼会议室)接待人民群众,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负责接待的人大代表为:

蔡锦洲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工委主任 13955008818

孔凡高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饲料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13955008893

 

 

驻滁人大代表第四小组

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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