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安徽省滁州市皖东公证处>> 新闻中心>> 最新公告>>正文内容
通 知
各公证业务部:
近日,安徽省公证协会转发了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印发《办理遗嘱保管事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该指导意见是根据继承法、公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经中公协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希望各公证业务部门组织公证人员认真学习。
滁州市皖东公证处
二0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作者: 来源:
上一篇:关于10月20日代表接待群众的公告[ 10-16 ] 下一篇:通 知[ 09-12 ]